主講人:邵慶平 特聘教授
發表日期:2024/1/15(一)
講座名稱:股東會與董事會
最高法院105年度台上字第1837號:定作人依民法第495條第1項請求承攬人損害賠償前應先請求修補?-主講人:杜怡靜教授
股東會與董事會-主講人:邵慶平特聘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