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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20
於英美法系國家,醫療事故民事責任之論斷,係以「過失侵權責任」(negligence)之體系處理;於大陸法系國家如德國、日本及臺灣,醫療事故之被害人則除侵權責任外,亦得以醫療契約之債務不履行為請求權基礎向醫療提供者請求損害
2021/11/24
簡介 作者:吳志正 本書係作者於東吳、台大、興大法律研究所講授醫療民事法內容之總整理,以理論體系為經,審判實務為緯,寫就解讀醫病關係III與IV,分為醫療訴訟篇(上)與(下)二冊
2021/11/19
本書係作者於東吳、台大、興大法律研究所講授醫療民事法內容之總整理,以理論體系為經,審判實務為緯,寫就解讀醫病關係III與IV,分為醫療訴訟篇(上)與(下)二冊。
2021/11/15
原告產婦X曾於2012年產下一男嬰;2014年11月至A醫院求診,希望此胎性別為女,並接受被告Y醫師施以排卵誘發劑等不孕治療;於2015年6月確認懷有五胞胎,經雙方討論後決定減胎三胎、留下二胎
2021/10/18
被告自1993年起,於哈勒(Halle)的診所擔任外科醫師(niedergelassener Chirurg)。於2001年起,被告亦接受美容外科之培訓,並施行門診美容外科手術(ambulante kosmetische
2021/09/01
日本藥事法第66條第1項「不得以任何明示或暗示的方式,對藥品、醫藥部外品、化妝品或醫療器材的名稱、製造法、效能、效果或性能等,以誇大不實的報導進行廣告、敘述,或傳播」
2021/08/25
使用AI技術的醫療器材其最大特點是性能會隨著使用過程而不斷變化。演算法的精緻化、參考數據的增加等,皆有利於電腦系統的深度學習(deep learning,定義為系統透過資料及數據
2021/08/23
日本從2008年4月起,乃依「高齡者醫療確保法」(高齢 者の医療の確保に関する法律)實施以75歲以上之高齡者為被 保險人的「後期高齡者醫療保險制度」。
2021/08/18
日本為加速AI技術的開發及利用,在2019針對「有關醫藥品、醫療機器等品質、有效性及安全性確保等法津」進行部分修訂時,導入「根據醫療器材的特點進行審查」的概念。
2021/08/11
日本在2025年將迎接「戰後嬰兒潮世代」達到75歲的超高齡社會,也就是所謂的「2025年課題」


月旦品評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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