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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6/26
2022/03/28
眾所矚目之商業事件審理法(下稱商審法)於2020年1月15日制定後,終於在今(2021)年7月1日開始施行上路,而制定商審法之主要目的在於保障公司股東或債權人之權益,及維護投資大眾市場 ,故商審法第1條就明文宣示其立法目
2021/06/21
隨著疫情升溫,各界無不採取多項措施以避免群聚,而亦衝擊到公司股東常會之舉行。
根據公司法第170條第2項,股份有限公司應於每會計年度終了後六個月內召開股東常會。如有違反,依同條第3項之規定,主管機關得對董事處新臺幣(下
2021/06/07
股份有限公司之經營,凡屬公司法第202條以外專屬股東會權限的事項,皆須經股東會決議,而依公司法第170條第2項規定,公司每年應於會計年度終了後6個月內召開股東常會,故正常營運的公司,每年至少須開一次股東會(因大多數公司會
2020/08/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