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見民眾藉由公共設施保留地規避稅負,稅務稽徵機關多會以實質課稅原則要求補稅,然而卻造成諸多稅務訴訟。本文試圖以行政法院判例,分析稅務稽徵機關要求補稅的原因與判決結果,探討實質課稅原則在實際執行上所面臨的問題。 潘俊男|著作
稅捐稽徵法§21於2021年修正前,核課期間內若另發現應徵之稅捐者仍應依法補徵或並予處罰;該期間經過後則不得再補稅處罰。但因修正前僅呈現如此之規範,故學界中對於該期間之性質究屬對應於請求權行使之消滅時效?或對應於形成權行使之除斥期間?有不同的意見。
蔡孟彥|著作|影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