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搜尋結果:重大不實表達風險 搜尋結果 即時公報解讀 2023/03/01 審計準則第330號(原審計準則公報第49號)修訂解析(上) 原審計準則公報第48及49號,僅使用「重大性」作為查核人員判定應否針對特定個別項目設計及執行證實程序之判斷門檻,並要求查核人員就所判定之重大個別項目應設計及執行證實程序 即時公報解讀 2022/10/19 個別項目聲明重大不實表達風險之因應 基於風險導向查核思維,查核人員應針對所評估的重大不實表達風險,設計及執行足以因應該風險之「進一步查核程序」。交易類別、科目餘額與揭露事項等個別項目聲明重大不實表達風險(下稱個別項目聲明重大不實表達風險)係由「固有風險」及 即時公報解讀 2022/06/14 審計準則公報第七十五號「辨認並評估重大不實表達風險」第四部(下) 一般而言,相較於資訊科技環境之其他層面,應用系統及資料庫可能被辨認出更多一般控制。此係因該等層面與受查者資訊系統中資訊之處理及儲存最密切相關。於辨認一般控制時,查核人員宜考量對終端使用者及資訊人員(或資訊科技服務提供者) 即時公報解讀 2022/05/25 審計準則公報第七十五號「辨認並評估重大不實表達風險」第四部(中) 受查者對相關人員於財務報導所扮演之角色及責任,以及財務報導相關重大事項之溝通,包含使員工瞭解其於與財務報導攸關之內部控制制度中所扮演之個別角色及責任。 即時公報解讀 2022/05/17 審計準則公報第七十五號「辨認並評估重大不實表達風險」第四部(上) 內部控制制度(System of internal control):由治理單位、管理階層及其他人員所設計、付諸實行及維持之制度,以對企業達成可靠之財務報導、有效率及有效果之營運及相關法令之遵循等目標提供合理確信。 Prev <1234 > Nex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