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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6/05
2019年底爆發的新冠肺炎大流行(COVID-19 pandemic),導致全球醫療體系面臨前所未有的挑戰,臺灣於2021年的5月中,在邊境航空控管的破口下,迎來了第一波巨大的疫情衝擊,第一線醫護人員除面對變種病毒的威脅
2023/04/18
人工智慧時代已經來臨!人工智慧的發展,將對人類生活造成巨大變革;同時,也勢必產生許多新型態的法律爭議。 本研討會很榮幸再次與致力於醫療教學的台北榮總合作,一同邀請國內、外之醫法專家,針對醫療法制新趨勢與智慧醫療相關議題進
2021/06/23
原告X為被告醫療法人Y所聘僱之醫師,X在遭到解僱後,基於僱用契約,要求被告Y必須支付其所積欠之「法定時間外勞動」及「深夜勞動」的延時工資(下稱加班費)。前揭僱用契約係原告X與被告Y於2012年時所締結,該契約約定原告X年
2021/05/10
被告為臍帶血銀行之代表董事及實質經營者,管理甲、乙兩間臍帶血公司,並負責臍帶血的儲存(甲公司)及銷售(乙公司)等業務。被告公司對被害人等謊稱其所轉讓的臍帶血將用於研究目的,因而取得被害人等無償轉讓的臍帶血,涉嫌詐欺罪共兩
2021/02/26
醫事人員乃本於「醫療目的」有計畫的對於病患施以醫療,故醫療行為屬於故意行為,應無疑問,但因具有阻卻違法事由而不具違法性。除有醫療目的之故意外,是否也可能存在其他不法目的之故意,頗值探討。
2021/02/09
被告甲、訴外人丙、訴外人丁均係合格醫師,其等與從事販賣醫美器材業務且不具任何醫事人員資格之被告乙,明知A診所(由被告甲設立)不具備進行大範圍麻醉、手術時所必須具備之生命徵象監測儀器、與處理麻醉或手術時所可能產生危及生命緊
2020/12/11
本事件之原告A係一醫療法人,原告B係該醫療法人所開立之K診所的院長,並同時擔任醫師工作,因對部分再診患者在未看診的情況下就進行物理治療,卻向健康保險(以下簡稱健保)申報再診費、以低報高的方式申請診療費用、誘導患者至特定保
2020/11/06
本案為罹患腎臟癌的原告X,在接受健保所給付之「干擾素療法」的同時,另又合併採用非健保所給付,且不被認可為評價療養中之先進醫療範圍的「LAK療法」,易言之,本案之原告X採行同時併用受健保給付之診療與非受健保給付之診療的「混
2020/05/06
醫療法第81條規定,醫療機構診治病人時,應向病人或其法定代理人、配偶、親屬或關係人告知其病情、治療方針、處置、用藥、預後情形及可能之不良反應,是為醫師告知說明義務之規定。
2019/12/16
2015年,在哥倫比亞波哥大進行的一項秘密醫療程序中, 44歲的企業家伊麗莎白.派瑞許女士接受了數十次實驗性基因治療注射。起因於她所創立在華盛頓州班布里奇島的這家名為BioViva BioViva的小型生物技術初創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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