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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8
舊「優生保護法」是日本戰後最大的人權侵害事件,日本政府基於優生學概念,只要本人或配偶患有遺傳性精神疾病、身體疾患或畸形,醫師認為有必要下即可強制進行「優生手術」(絕育手術),條文中雖規定「需經本人或配偶同意」,但「精神疾
2025/01/02
澳洲是一個聯邦國家,由6個州及兩個有一定自治權的內陸領地所組成。在2017年之前,澳洲全國皆認定參與自願協助死亡(Voluntary Assisted Dying, VAD)為非法。協助他人結束生命或在他人明確要求並同意
2024/05/02
在關於器官捐獻的哲學與政策文獻中,人們普遍認為,除了得到明確同意能從死者身上摘取器官外,另一種合法的替代方案是選擇退出制度,也稱為「推定同意」(presumed consent)、「視為同意」(deemed Consen
2023/08/23
CGs對注意義務是否具有決定性,在同意與不同意的受訪者間存在明顯的意見分歧。一些大膽的斷言被提出:「偏離指南會被視為過失的證據」以及「CGs對於確定臨床醫師是否達到預期標準至關重要。」
2023/05/18
原告等人之母親甲為蠶豆症病患,於2001年10月22日就醫被診斷出患有腦膜瘤,於同月26日接受開顱手術將腫瘤切除,術後昏迷不醒且持續癲癇發作。
2022/12/19
德國一對業已離婚但仍對其2005年出生之子有共同撫養權(Sorgerecht)的父母對於其子是否應接種新冠肺炎疫苗有所爭執。經原告即母親(Beschwerdeführerin)向醫師表示其不同意接種疫苗之後,該兒童之家庭
2022/08/10
「調解」簡單的說是指中立第三人協助爭議雙方當事人,以達成相互同意之解決方法,不同的調解形式也就呈現許多不同的名詞,其不同之處主要在於調解的目的及過程。大類型的分法主要可分為問題解決型態與治療型態兩種:問題解決型態可再區分
2021/10/18
被告自1993年起,於哈勒(Halle)的診所擔任外科醫師(niedergelassener Chirurg)。於2001年起,被告亦接受美容外科之培訓,並施行門診美容外科手術(ambulante kosmetische
2021/06/16
美國FDA同意修改輝瑞藥廠生產之COVID-19疫苗(Pfizer-BioNTech COVID-19,以下簡稱BNT疫苗)使用授權,將疫苗使用年齡層由原本的16歲以上施打,放寬至12歲至16歲青少年也可施打。
2021/06/07
原告X於2015年2月9日被厚生勞動省取消其在健康保險法第3條第7項中的扶養義務。原告X不服,遂以厚生勞動省為被告(下稱Y),主張本件處分違法。本件處分經過如下:原告X與其前妻育有一子A(於2011年出生),後於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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