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認定必以證據作為基礎,從而證據資料之提出係訴訟活動的重要環節;然重新建構醫療事故之案發經過非屬容易,院檢因受限於專業障礙,故於審理過程必須導入醫療專業意見以釐清爭點。基此,本期子題擬以證據調查為核心,依序為讀者解析在醫療民事訴訟的證據提出與爭點整理、對質詰問權之實踐與專家證人制度之容許性、法院對於鑑定證據之評價,以及勞動能力減損程度如何認定等,俾使讀者認識證據資料如何於訴訟活動中呈現,及其如何左右訴訟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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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8期 2024.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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