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師之養成並非僅止於取得醫師執照,就執業過程中與時俱進、保持醫療品質與量能而言,懲戒與教育可謂一體兩面,前者重於事後訓誡、後者作為事先預防。就懲戒方面,以德國、英國、日本、南韓分別介紹,來延伸或刺激我們對於醫師懲戒制度之想像與規劃。另方面,從繼續教育之制度而言,如何確保師資、授課內容與品質,亦值得我們探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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