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對臺灣社會各層面的運作衝擊甚深,勞雇關係更是首當其衝,以承擔前線防疫工作的基層醫護為例,在貢獻己身專業的同時,亦應正視其染疫風險與過勞問題。本期企劃擬重新檢視疫後勞權,依序析論基層醫護之退避權、護病比與勞動權益、醫護染疫之職災認定、雇主保護照顧義務、染疫者之職場歧視與居家工作之職業安全等,帶領讀者認識在疫情風暴過後,勞動權益的變與不變,並預為下一次的公衛危機提前準備。
【醫療民事法】產婦肺栓塞死亡案:
第99期 2025.01 |
迢迢復歸路 | 第100期 2025.02 |
醫事法的承先啓後: 保護健康與保障權益的使命和擔當 |
第101期 2025.03 |
代孕政策與人工生殖法制之再省思 | 第102期 2025.04 |
置之死地而後知生——再論病人自主與善終 |
第103期 2025.05 |
失能與保險 | 第104期 2025.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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