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玟婷
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U.S. Food & Drug Administration, FDA)開始注意一些號稱能預防或治療阿茲海默症、糖尿病及癌症的膳食添加物,並且發出警告信函。過去美國政府不會干涉這些健康食品上市過程,但是如果廠商打出能治療疾病的廣告,可能會導致有些美國人寧願購買這些產品,也不願意就醫。
早在1999年,台灣的保健食品就由健康食品管理法所管束,主要是健康食品並未取得藥物許可證,因此在廣告或效用宣傳上,不能號稱有疾病療效,違反者將處以罰鍰及相關刑責。
也許因為1995年台灣全民健保施行,看病便利性及收費廉價,病人不需要過分倚賴來路不明的保健食品。但是在美國,醫療是需要漫長時間等待以及收取非常高額費用,所以保健食品就變成重要的家庭良藥,這類食品的廠商擁有每年數百億美金的銷售金額,成份不明而且可能混雜不適當的藥物。然而目前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決定開始正視這些沒有藥物許可證卻號稱具備療效的保健食品可能造成的問題,寄出警告信函並持續追蹤此類廠商的販售行為,在尚未有公信力的證據證實保健食品無效,或是立法管束介入,廠商可能還是會繼續相關銷售行為。
參考資料
- 健康食品管理法,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