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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25
在跟主治醫生取得額外資訊後,若委員會認為仍不符合法律要件,經過三分之二以上多數決通過後,則會將案件轉交檢察官,由檢察署決定是否啟動刑事調查程序,自2002年以來,FCECE共向檢察署提交一件案件,委員會認為該案件涉及醫師
2024/08/07
根據法律規定,主治醫生執行安樂死之行為需要有兩名醫生做「同儕控制」(peer control),由於本案患者申請安樂死的理由是基於精神疾病所導致的痛苦,因此第二位醫生必須要是一名精神科醫生。
2024/08/02
於安樂死合法化之國家中,出於醫療原因提出安樂死請求與其背後實際原因各不相同。在荷蘭及比利時,這兩個國家安樂死合法化已經歷較長時間,允許出於各種原因進行安樂死,而癌症是最常見之安樂死請求原因。晚期癌症的身體疼痛通常被歸類為
2024/07/15
目前,全球僅有少數國家以及地區通過安樂死合法化。約20年前左右,荷蘭成為世界第一個安樂死合法化的國家,經過20年,在安樂死(euthanasia)實行上,荷蘭可以說是最有經驗的國家之一,於此期間,越來越多其他國家(尤其是
2024/06/24
本文探討的案例是一名64歲的女性患者,該名患者自青少年時期起長年患有慢性憂鬱症,同時經診斷尚有人格障礙。多年來該名病患透過精神科醫生進行門診治療,經常是多種治療方式但均失敗,然而該精神科醫生拒絕參與該名患者的安樂死申請程
2024/06/14
目前僅有4個國家允許精神疾病患者在遭受無法忍受痛苦選擇醫療輔助死亡(Medical assistance in dying, MAID),更具體來說,對受到精神疾病所產生無法忍受痛苦之非臨終患者,在符合嚴格條件之下,可以
2022/06/20
「我不想活了,但我並不想死。」若說這句話就是法律目前在生死抉擇上的難解困境─非生即死,那麼,醫療照顧恰好為此提供了不同的答案。生死這件事在法律概念上被簡單的化約,但在醫療照顧上,被賦予血肉與靈魂的聲音:「我若無法再以我所
2021/02/08
醫療技術的發展在整體上延長了人類的壽命,但對於忍受病痛折磨的特定族群而言,與其說延長了生命,不如說延長了死亡過程,即身心遭受痛苦和摧殘的過程。在這種情況下,「主動結束痛苦、選擇安樂死」成為他們最強烈的內心訴求。
2018/03/02
醫療技術的進步,改善人類的生命過程,也因此與傳統倫理、法律觀念產生了衝突,例如:人工生殖、安樂死、器官移植、墮胎等,究竟醫師的職責是以救人為優先,抑或是
2018/03/01
本書主要針對醫護人員切身法律問題加以介紹分析。全書共分七章,從生死的法律觀、安樂死、自然死、安寧緩和醫療等問題出發,進而論述醫護人員的權利義務與業務分際,再進入醫護糾紛的主軸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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