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託的特殊架構,可能成為受控外國企業所得稅課稅制度的漏洞,財政部以修正相關法規及發布解釋令的方式填補漏洞,對於以低稅負地區關係企業股權為信託財產的信託,將委託人、受託人及受益人列為關係人。本文以案例解析信託架構下的關係企業及關係人,以及如何計算受控外國企業所得,並指出法規適用的爭議問題。 封昌宏|著作|影音
本案甲之系爭地與農舍坐落地存有面積緊密性而不得分割,主管機關原應自行撤銷系爭地先前之核准分割處分。另基於兩系爭地與農舍坐落地存有特定使用內涵之需(均須符合農用要件),則農舍坐落地經查已存有違規使用,此將影響甲無法取得系爭地之農用證明書。 陳明燦|著作|影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