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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6
房地合一稅制實施後,為減低對非投資或投機買賣房地者之殺傷力,所得稅法針對「自住」房地定有2種優惠措施。  
2026/07/02
個人出售房屋及土地,首須判斷此宗交易,對出賣人而言,究竟是適用舊制之財產交易所得稅,抑或是新制之房地合一稅。所稱之舊制,即是財產交易所得稅;所稱新制,就是房地合一稅。出售2015年12月31日以前以出價取得之房屋及土地,  
2025/11/13
所得稅法第14條之4第3項第1款第5目規定:「個人依前2項規定計算之房屋、土地交易所得,減除當次交易依土地稅法第30條第1項規定公告土地現值計算之土地漲價總數額後之餘額,不併計綜合所得總額,按下列規定稅率計算應納稅額  
2025/07/17
所得稅法第14條第1項將個人綜合所得稅之所得類別區分為10類,未免掛一漏萬,於第十類本文規定其他所得,且明定「以其收入額減除成本及必要費用後之餘額為所得額」。  
2025/02/27
為解決房地分開課稅缺失,並抑制房地炒作,健全不動產稅制,促使房屋、土地交易正常化,所得稅法第4條之4第1項明定自2016年1月1日起,交易房屋、房屋及其坐落基地或依法得核發建造執照之土地,其交易所得應依第14條之4至第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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