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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7
為解決房地分開課稅缺失,並抑制房地炒作,健全不動產稅制,促使房屋、土地交易正常化,所得稅法第4條之4第1項明定自2016年1月1日起,交易房屋、房屋及其坐落基地或依法得核發建造執照之土地,其交易所得應依第14條之4至第1  
2024/04/11
立法院近期三讀通過租金支出從列舉扣除額改列特別扣除額之修正條文,此一提案最早自2021年間就迭有立委提案討論,財政部也多次表示立場,認為應維持列舉扣除額。惟修法時財政部首度鬆口不反對立委提案改列為特別扣除額,並於院會討論  
2023/05/18
所得稅法第43條之3規定,營利事業直接或間接持有國內外營利事業過半數股份或出資額之認定標準,是指當一家營利事業持有另一家營利事業的股份或出資額達到過半數時,應視為控制關係,而將兩家公司的經營、財務等行為視為整體考量。根據  
2022/04/28
擴大書審制度在我國行知有年,年營業額3000萬元以下營利事業可以適用的一種簡易的報稅方式。惟近期有立法委員提出質詢,表示擴大書審制度本身並無法律授權,與租稅法律主義有所牴觸,另外擴大書審制度是否成為造成納稅人帳證不實的誘  
2021/09/09
房地合一稅2.0所得稅法部分條文修正案於2021年7月1日起施行,除延長個人買賣房地適用高稅率的持有期間,及營利事業交易短期持有房地適用較高之45%、35%稅率外,並考量短期處分不動產適用高稅率,可能產生不公平之現象,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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