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精神疾患藥物Aripiprazole之藥物警訊

文章發表:2016/08/22

郭玟婷

壹、議題概要*

美國食品藥物管理署(U.S. Food and Drug Administration, FDA)發出警告:Aripiprazole服用後可能與強迫性或無法控制的賭博、性行為、購物或暴飲暴食等行為型副作用有關。Aripiprazole為處方藥物,因此醫師開立藥物時應提醒患者或其照護者有此副作用之可能性,藥物廠商應監測高風險患者如衝動無法自制型、雙極性情感患者、強迫症等有無新增類似副作用,如果有的話醫師應考慮停藥或調整劑量。

貳、討論與分析

(Schizophrenia)與雙極性疾患(俗稱的躁鬱症,bipolar disorder, bipolar effective disorder),常見的藥物副作用為便秘、體重增加、嗜睡、噁心嘔吐等。和許多抗精神病藥物一樣,Aripiprazole主要作用在細胞傳導物質,目前美國食品藥物管理署認為Aripiprazole可能服用後會增加病人無法自我控制的衝動行為發生機率,諸如購物、賭博、性行為及暴食,因此醫師在開立藥物時應注意病人是否易有失控行為,並提醒家屬觀察藥物服用後症狀。藥廠也應持續藥物上市監測。

第二代抗精神病藥物泛指1990年代後上市的藥品,特點為副作用較第一代小,目前全民健康保險署對於第二代抗精神藥物的使用規定為:需於病歷記載醫療理由或診斷,以及臨床整體評估表(Clinical Global Impression, CGI)分數。且藥物使用六至八週後,醫師需再次整體評估療效,並於病歷記載CGI分數。

參、延伸閱讀

  1. 呂凱莉、黃秀美、吳心怡、曹英,慢性精神病患減重達成率之改善方案,高雄護理雜誌,32卷1期,2015年4月,18-29頁。
  2. 李郁強、趙俊祥,論精神疾病特殊治療及電痙攣治療之法規範,法學新論,42期,2013年6月,65-105頁。
  3. 郭淑珍、陳怡君、楊雪華,醫師的安眠藥物處方行為之初探:一項質性研究,臺灣公共衛生雜誌,31卷6期,2012年12月,556-569頁。
  4. 黃楚雲、黃錦章,巴金森失智症與路易氏體失智症,應用心理研究,55期,2012年9月,59-98頁。

註釋

  • Kelly Young, FDA Warns of Compulsive Behaviors Associated with Antipsychotic Aripiprazole, NEJM JOURNAL WATCH, 04/05/2016, http://www.jwatch.org/fw111524/2016/05/04/fda-warns-compulsive-behaviors-associated-with 返回內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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