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醫院濫用子宮鏡遭核刪健保給付

文章發表:2017/10/12

醫事新聞摘要

知名醫院日前遭爆疑濫用子宮鏡檢查造成孕婦死胎,衛生福利報近日公布調查結果,健保署抽查該院404件子宮鏡檢查病例,高達72%被認定非屬必要而應核減相關健保給付,其中包含一位婦人於三年內接受25次子宮鏡檢查,有20次被認為屬於非必要檢查,健保署將追討健保給付共約59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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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健康保險法》第64條:「醫師開立處方交由其他保險醫事服務機構調劑、檢驗、檢查或處置,經保險人核定不予給付,且可歸責於醫師時,該費用應自該醫師所屬之醫療機構申報之醫療費用核減之。」

參考文獻

  1. 李志宏 施肇榮,「健保審查與核刪(中)—法規及其實踐」,臺灣醫界,Vol.59, No.10,頁30-36(2016)。

  • 新聞來源:自由時報
  • 作者:月旦醫事法報告編輯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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