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旦醫事法報告 202010 (48期)

202010 (48期)

202010 (48期) 企劃導讀

新冠肺炎之中醫治療與中醫藥管理

新冠病毒肺炎(COVID-19)為人類疾病新的挑戰,臺灣在邊境及社區防治成就斐然,而中醫治療藥物亦與世界齊步。臺灣藥界一向主張,藥不分中西,醫學必須分中西;因為對於疾病或症狀之判斷,中西醫學之理論基礎各異,但是同樣的藥既可依循中醫理論辯證論治,亦可就西醫的診斷對症下藥作精準治療;因此政府對於中醫藥在產品品質及專業服務上之管理,與西醫藥自有大不相同之處。此次新冠肺炎肆虐,依中醫理論,認為屬於「疫病」,而中藥能阻斷新冠肺炎朝重症發展,加速患者痊癒,同時減少重症後肺纖維化等併發症,並能緩解病人失眠、憂鬱、焦慮、腸胃功能失調及發燒等不適症狀,對於防止病情加重產生實證效果。衛生福利部國家中醫藥研究所蘇奕彰所長率領中醫治療團隊,如何研發製造「台灣清冠一號」(NRICM101)方劑,展現中醫治療新興疾病的努力。2018年首次制定《中醫藥發展法》,規劃國家積極發展中醫藥之藍圖,為應消費者對中醫藥專業服務之期待,本次企劃,亦針對中醫藥專業人員素質提升,及產品管理相關法制議題,亦有相關論文加以探討評析。在建立中藥臨床藥事照護模式方面,如何培養藥師參與提供病患及家屬中藥臨床服務,開展病患使用藥物之順從性,防範病患或照護者用藥疏失,從而提升中醫病患照護品質,臺北市立聯合醫院吳宗修藥師為文,就建立中藥處方調劑標準化作業流程,培養藥師從調劑前應對中醫處方用藥做適當性評估,到確認領受人交付藥劑作中藥用藥衛教指導服務,並落實中藥藥品安全監測及通報作業,建立中西藥整合性藥事照護服務模式,進行相關法規之討論。衛生福利部為健全中醫師臨床訓練制度,逐年推動「中醫醫療機構負責醫師訓練計畫」,透過強化充實教學醫院軟硬體教學環境與資源,提供中醫師二年負責醫師臨床訓練,作為中醫負責醫師訓練年資之認定。惟因計畫涉及逾越法律授權之明確性原則問題,由人民團體出具之師資認證與完訓證明是否屬行政處分,而衍生權益受影響者欠缺法定救濟管道;英國曼徹斯特大學科學、技術與醫學史研究中心陳柏勳博士生與衛生福利部臺南醫院中醫科陳俞沛主任即就如何整體檢討中醫計畫之法規,在完善法源基礎的前提下,建立符合中醫專業特性之訓練制度,提出周延的法規適用層級之論述。藥食兩用之中藥,自古以來常用於補虛扶弱補養之食補材料,用於藥膳、養生食材原料或製成各種類型之食品販售,成為民眾的養生飲食文化,臺灣自2000年開始推動「中草藥產業技術發展計畫」,以中草藥相關之醫藥品、飲食品、化粧品為目標,積極輔導中草藥產業升級或轉型。為因應民間使用藥食同源之中藥材作為食品原料,衛生福利部(中醫藥司)陸續公告「可同時提供食品使用之中藥材」品項(蔬菜、水果果實、五穀雜糧、魚蚌蝦蟹、禽獸及其他類),另食品藥物管理署以經過評估安全性後,認為可添加於食品供調味使用之中藥材,亦列載於「可供食品使用原料彙整一覽表」(植物之根、莖、葉、花、果實、種子),時下生技食品產業相繼依該「可供食品使用原料彙整一覽表」所列之中藥材作為製造食品原料,保健食品市售品量眾多,具有相當龐大的市場,但因上市最終產品之屬性,究竟是藥品還是食品之問題,涉及偽藥之刑事責任,還是食品宣稱療效之行政責任,一直造成行政機關及司法機關之困擾,而保健食品誇大不實的行銷手腕,常常給社會帶來不少的紛擾,中國醫藥大學林文川教授乃就中藥使用於食品之層次,以及所面臨之法律問題,探討如何讓歷史悠久之中醫食療保健產品在補充營養及預防疾病之目的下,建立良善的法規制度予以規範,讓中藥材成為生技健康食品開發的最佳素材。

數位整合服務
產品服務
讀者服務專線:+886-2-23756688   傳真:+886-2-23318496   地址:臺北市館前路28號7樓

Copyright © 元照出版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權所有,禁止轉貼節錄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