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旦醫事法報告 202202 (64期)

202202 (64期)

202202 (64期) 企劃導讀

美容醫學之就醫安全與患者權益

依據衛生福利部統計,醫療糾紛之案件數量於2016年至2018年間已從351件成長至391件,其中刑事訴訟部分以美容醫學為大宗,廖建瑜法官即曾於本刊專文(2019年10月36期116頁)指出美容醫學案件不論是刑事或是民事均有增加的趨勢,從而在美醫產業逐年成長的同時,應如何有效確保病家權益,並使醫病衝突消弭到最低,未來應予持續觀察。本期擬討倫美容醫學糾紛在刑事法上的評價、民事法上的賠償責任、消費者權益及美容醫學之廣告招徠等,俾利民眾在追求美麗的同時,更能確保自身安全無虞。

相對於傳統治療行為在於治療、預防疾病,單純美容醫療行為則是指不具治療目的、單純改善外觀之醫療行為。高雄大學法律學系劉傳璟助理教授於「單純美容醫療行為之刑法評價」一文中探討非治療性之美容醫療行為與治療行為,是否會因為醫療適應性之有無,導致兩者在刑法犯罪體系中有不同的評價。該文指出不具醫療適應性之單純美容醫療行為必須履行最嚴格之說明告知義務,且無推測承諾之適用。

近來常見美容醫學之醫療契約與一般醫療行為之醫療契約,契約性質是否應完全相同,學說上多所討論,亦為實務上所重視。臺灣高等法院張宇葭法官於「美容醫學醫療糾紛之民事法律關係」一文中討論美容醫學之醫療行為特性、告知說明義務之範疇,及醫療契約性質。

有關「美容醫學是否有適用消費者保護法之餘地」的問題,和美容醫學是否屬於醫療行為、美容醫學與以治療為目的之醫療行為間有何差異等概念之釐清,實存在著環環相銜之關聯。東海大學法律學院魏伶娟助理教授於「美容醫學與消費者保護法的距離」即聚焦於此,並以學說和司法實務之見解為據,嘗試進行簡要的解析。

依統計顯示美容醫學糾紛主要以「收費」、「廣告」爭議最多。如何確保美容醫學廣告的資訊正確性及完整性,除現行的行政管制外,有關廣告的法律效力亦扮演關鍵角色。黃鈺媖律師於「美容醫學廣告管制與法律效力」一文中建議應強化消費者保護法第22條的規範功能,以遏止不法廣告,保護民眾權益,促進美容醫學產業健全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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