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旦醫事法報告 202308 (82期)

202308 (82期)

202308 (82期) 企劃導讀

勞動疫化論

新冠肺炎對臺灣社會各層面的運作衝擊甚深,勞雇關係更是首當其衝,如何能在瘟疫蔓延時維繫各項勞務的穩定提供,並同時兼顧勞動權益,遂成為各界關注的議題。誠然,於疫情肆虐期間仍堅守工作崗位,並非意味著對勞動權益的全面棄守,以承擔前線防疫工作的基層醫護人員為例,在貢獻己身專業的同時,亦應正視基層醫護的染疫風險與過勞問題。有鑑於此,本期企劃擬重新檢視疫情風暴後的勞動權益,汲取相關經驗並提前為下一次的公衛危機預作準備,依序析論基層醫護之退避權、護病比與勞動權益、醫護染疫之職災認定等,為讀者通盤解析勞動權益在疫情風暴過後的變與不變。

我國關於勞工退避權之規定,主要規定於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8條,而醫事人員亦有同法之適用,則其是否可主張退避權而拒絕提供醫療服務,值得吾人探討。臺灣大學法律系徐婉寧教授於「論基層醫護工作者之退避權」一文中,將針對退避權之適用情狀與行使要件,逐一進行分析,並檢討疫情下醫護人員可否透過退避權之行使來拒絕出勤或停止作業。

護病比與勞動權益之保障、病人安全之維護及護理過失之發生,息息相關,特別係於疫情期間,染疫人數遽增,醫療量能緊繃,專責病房護病比之合理維持,乃一大難題。國立台北護理健康大學邱慧洳教授於「護病比對勞動權益、病人安全與護理過失之影響」一文中,就護病比對疫情期間護理人員勞動權益之影響進行分析,並提出相關建言。

醫療人員在面對新冠肺炎肆虐當下,是首當其衝容易受到感染的族群之一,其職業災害風險較高,卻也面臨著職災認定與補償困難、權益受損的處境。臺北市醫師職業工會秘書長陳亮甫醫師於「請提供『3日內未聚餐』證明——醫護因公染疫權益面臨之挑戰」一文中,首先介紹台灣曾出現過的三種對於「因公染疫」之補償方式,以及該類作法如何決定補償與否之判準。接續提及目前台灣醫療人員受新冠肺炎感染者眾,申請補償、獲得補償之人數卻遠不及推估因公染疫人數之事實,並且探討制度面向造成此狀況之可能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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