輸液致死案(定讞)
裁判字號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判決103年度雄醫簡字第1號
裁判日期
20141230
裁判案由
損害賠償
審別
一審
主文
原告之訴駁回。
訴訟費用由原告負擔。
事實
訴訟結果
患者敗訴
涉訟醫院級別
區域醫院
涉訟醫師科別
血液腫瘤科
涉訟人數
- 2*醫事人員
舉證責任
病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