脊椎手術同意部位有異案(定讞)
裁判字號
最高法院民事裁定106年度台上字第857號
裁判日期

20170209

裁判案由

損害賠償

審別

三審

主文

上訴駁回。

第三審訴訟費用由上訴人負擔。

事實

主旨

訴訟結果

患者敗訴

涉訟醫院級別

地區醫院

涉訟醫師科別

腦神經外科

涉訟人數
  • 1*醫事人員
  • 1*醫療機構(含醫院/診所)
舉證責任

病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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