顯影劑施打之醫療過失認定與注意義務之履行判斷(定讞)
裁判字號
臺灣臺東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4年度醫字第1號
裁判日期

20160111

裁判案由

損害賠償

審別

一審

主文

未繳納裁判費,駁回上訴

事實

訴訟結果

部分勝訴

涉訟醫院級別

地區醫院

涉訟醫師科別

放射腫瘤科

涉訟人數
  • 2*醫事人員
  • 1*醫療機構(含醫院/診所)
舉證責任

病患

備註

【訴訟結果】
一審:上訴駁回
二審:部分勝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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