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疏失之舉證責任與醫療過失及其結果間相當因果關係之認定(定讞)
裁判字號
最高法院民事裁定106年度台上字第1953號
裁判日期
20170706
裁判案由
侵權行為損害賠償
審別
三審
主文
上訴駁回。
第三審訴訟費用由上訴人負擔。
事實
主旨
關鍵字
訴訟結果
上訴駁回
涉訟醫院級別
基層醫療
涉訟醫師科別
婦產
涉訟人數
- 1*醫事人員
- 1*醫療機構(含醫院/診所)
舉證責任
病患
備註
【訴訟結果】
一審:患者敗訴
二審:上訴駁回
三審:上訴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