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告人:邱冠喬 政治大學法律系 博士生
發表日期:2019/10/14(一)
講座名稱:爭議行為與必要服務條款約定
僱用人遲延責任—最高法院102年度台上字第1732號判決-報告人:侯岳宏教授
團體協約之意義與成立-報告人:洪瑩容助理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