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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日期:2024/02/01
2023年新行政法人:國家運動科學中心介紹

文:陳熙哲 (律師)

焦點檢視

一、行政法人之概念

行政法人係指國家及地方自治團體外,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為執行特定公共事務,依法律成立之公法人。此處所稱之特定公共任務,指具有專業需求、成本效益考量、經營效能考量,而不適合由政府機關推動,但也不適合直接交由民間處理者,通常係公權力行使程度較低者。
2023年我國行政法學在行政組織面向上之發展,以成立3個新的行政法人為其特色,前已分別介紹以數位發展部作為監督機關之「國家資通安全研究院」與以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作為監督機關之「國家太空中心」;本文則介紹以教育部作為監督機關之「國家運動科學中心」,期能使讀者迅速掌握我國於2023年度成立之3個行政法人之核心任務。

二、國家運動科學中心之沿革

2013年1月1日政府組織改造,行政院體育委員會併入教育部改設體育署。2015年國家運動中心改制為行政法人,即「國家運動訓練中心」,坊間習稱國訓中心。有關「運動科學」之事宜,由國訓中心設運動科學處辦理。
隨著科技進步,「運動科學」在運動選手之培訓上扮演重要角色,以我國為例,舉重選手郭婞淳使用智慧型槓鈴軌跡追蹤器訓練;羽球選手李洋、王齊麟使用影像戰術分析訓練;柔道選手楊勇緯使用力學模式情蒐,透過分析犯規次數、體能之方式訓練;田徑選手楊俊瀚於訓練短跑時,於跑道上每10公尺設置1台相機,透過儀器設備分析進行配速訓練,均得到良好成果。
因此,各界有主張另外成立「國家運動科學中心」此一行政法人者,即將之從「國家運動訓練中心」此一行政法人內之運動科學處,升格為一新行政法人,並主張具備以下正當性:(一)強化運動科學符合世界趨勢;(二)既有資源無法因應未來國際競賽;(三)回應各界期待。
國家運動科學中心之相關法源依據係「國家運動科學中心設置條例」,2023年2月8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1200009151號令制定公布全文33條,並依照該法第33條:「施行日期,由行政院定之。」
2023年7月12日,行政院院授人組字第11220012491號令發布,定本法於2023年8月1日施行。「國家運動科學中心揭牌儀式」於2023年9月16日舉行,並落腳於高雄。

三、國家運動科學中心之任務

按國家運動科學中心設置條例第1條:「為推動運動科學研究及應用,提升國際運動競爭力,特設國家運動科學中心(以下簡稱本中心),並制定本條例。」規範國家運動科學中心之設置目的。
依據國家運動科學中心設置條例第3條,國家運動科學中心之任務如下:
(一)辦理國家優秀運動選手培訓、參賽所需之運動科學支援服務、健康管理及醫療照護。
(二)辦理國際運動賽事資訊之蒐集、分析及支援。
國家運動科學中心之相關法源依據係「國家運動科學中心設置條例」,2023年2月8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1200009151號令制定公布全文33條,並依照該法第33條:「施行日期,由行政院定之。」
(三)推動運動科學之研究。
隨著科技進步,「運動科學」在運動選手之培訓上扮演重要角色,以我國為例,舉重選手郭婞淳使用智慧型槓鈴軌跡追蹤器訓練;羽球選手李洋、王齊麟使用影像戰術分析訓練;柔道選手楊勇緯使用力學模式情蒐,透過分析犯規次數、體能之方式訓練;田徑選手楊俊瀚於訓練短跑時,於跑道上每10公尺設置1台相機,透過儀器設備分析進行配速訓練,均得到良好成果。
(四)進行運動科技之研發、技術移轉及加值應用,提升產業競爭力。
(五)促進國內外運動科學研究機構之合作交流。
(六)協助規劃及培育運動科學專業人才。
(七)運動科學成果推廣全民運用。
(八)其他與運動科學相關之業務。
根據國家運動訓練中心運動科學處之網頁說明,較國家運動科學中心設置條例第3條更為具體,值得參考。
(一)關於奧運、亞運及國際性綜合賽會選手相關運動科學之執行及推動事項。
(二)關於選手各種運動科學之檢測及評析事項。
(三)關於選手運動處方之提供及監控事項。
(四)關於運動科學儀器設備之規劃、使用及維護事項。
(五)關於國內外體育運動競技賽會賽事資訊之蒐集、分析及支援事項。
(六)關於運動訓練(前、中、後)營養諮詢及規劃事項。
(七)關於選手心理評估、心理技能訓練及心理諮商事項。
(八)關於選手疲勞監控及運動禁藥教育事項。
(九)關於運動科學教育訓練事項。
(十)關於運動傷害防護治療及其他隨隊支援事項。
(十一)關於醫療、健康檢查及醫務管理等事項。
(十二)關於醫療防護儀器設備之規劃、使用及維護事項。
(十三)其他關於運動科學與醫療防護事項。


四、結語

本文以短篇幅淺介我國新的行政法人:國家運動科學中心,其屬於我國中央層級之行政法人,也係我國教育部再次作為行政法人之監督機關,在行政組織法學上具備意義,期能藉由本文,向讀者介紹此一新的行政法人。在國家運動科學中心正式運作後,藉由國家運動科學中心與國家運動訓練中心之專業訓練,提升我國體育選手能力水準,我們可以期待未來體育選手在國際競技場合之優異表現!



法領域: 行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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