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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22
本件為日本與漢生病有關(即痲瘋病)之「藤本事件」(或稱菊池事件,詳後述)的後續訴訟,且係在隔離療養所中設置特別法庭最受爭議的案件。
2021/09/13
原告X為販賣水產品的食品業者,其於2001年間欲進口冷凍燻鮪魚100公斤,並依食品衛生法第16條(2003年法律第55號修法前)向被告Y檢疫所長提出進口食品之查驗申請。Y表示須檢查食品中的一氧化碳含量,X在委託千葉縣藥劑
2021/09/06
原告A係61歲之女性,於被告E開設之X醫院接受超音波肝生檢(即經皮肝臟穿刺檢查術)之際,因採檢者F醫師之失誤而刺穿A之肺部,使其因血液中混入氣泡導致腦空氣栓塞,留下左側肢體偏癱之後遺症。
2021/08/30
本案被告為京都市執業醫師B,B醫師涉嫌為使暴力集團組長A免遭收押,遂向檢方提出虛偽的診斷書,後遭檢方以違反交付虛偽診斷書供行使等相關罪嫌,求刑1年6個月。
2021/08/23
日本從2008年4月起,乃依「高齡者醫療確保法」(高齢 者の医療の確保に関する法律)實施以75歲以上之高齡者為被 保險人的「後期高齡者醫療保險制度」。
2021/08/16
本起「藥害愛滋事件」係日本在1980年代採用源於美國而帶有愛滋病毒的非加熱血液製劑,最後導致約1800名血友病患者感染愛滋並死亡。
2021/08/09
本件原告A之父C及B之父E均因接觸石綿粉塵而死於胸膜間皮瘤,A、B為提起石綿傷害國賠訴訟,要求兵庫縣勞動局局長開示有關C、E死亡的調查結果及遺族給付等各項資料;兵庫縣勞動局局長則以A、B無開示請求權,決定不開示本件各項資
2021/08/02
本件涉及非法讓渡及持有覺醒劑,係違反「國際合作下為防制助長管制藥品相關之不正行為而為麻藥及精神藥物取締法等特別法相關之法律」(下稱麻藥特例法)及覺醒劑取締法之刑事案件。
2021/07/26
原告主張任職於被告所經營A大學醫院(下稱A醫院)之身心內科醫師等人,於2006年10月30日讀取其頭部電腦斷層掃描檢查報告書時,未診斷出其罹患腦腫瘤,使其至2011年12月因腦腫瘤增大併發水腦症(下稱本件過失)。
2021/07/19
本件原告係於石綿工廠從事石綿產品製造工作,主張被告(日本政府)未明文規範石綿工廠應安裝局部通風等設備,乃「怠於管理石綿」,致其因長期暴露於石綿粉塵下而罹患肺癌、遭受精神上之痛苦,故提起國賠訴訟(本件法律關係如圖1所示)。


月旦品評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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