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證券交易法修正時,引進獨立董事與審計委員會制度,希冀能強化國內企業之公司治理。然而,近年來臺灣經營權爭議事件層出不窮,相關爭議也日益增加,經營權爭奪對於公司營運與股東權益之間造成極大影響。然而經營權爭奪往往不僅止於股東會,例如獨立董事介入派系紛爭、線上視訊董事會決議的瑕疵與效力等。為解決實務亂象,立法院於2023年5月修正通過證券交易法部分條文,將個別獨立董事股東會召集權、對董事提訴訟、董事與公司進行交易等三大事項移交審計委員會採合議制進行。本月企劃將從經營權爭奪實務案例深入探討獨立董事與審計委員會制度之變革、董事的義務以及公司發放現金股利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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