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觀淨額原則並無明確的輪廓存在,立法者在決定哪些費用可扣除時,雖受平等原則的拘束,但於實務上仍享有相當的立法自由空間。本文將介紹在客觀淨額原則要求下,德國對於為了獲得所得所支出的必要費用之認列原則。
魏馬哲、謝如蘭|著作|影音
本文擬以最高行政法院判決定出租稅規劃與稅捐規避之界線,基於實質課稅等原則,於規劃贈與不動產而享受免稅之同時,哪些指標要件及應否具足主觀意圖規避或濫用的判準應納入租稅風險考量,免得事後經稅局調查認定避稅行為。 連世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