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篇名 |
合建分售與特別背信──相關案件判決分析【本月企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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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篇名 |
Joint Construction and the Crime of Special Breach of Trust | |
作者 | ||
閱讀核心 |
合建契約固有其經濟上實際效用,而常用於建商與地主共同開發之契約模式,另也因地主與建商間的資訊不對稱,致使常見合建契約中埋有對地主較為不利益之條款;然而,如該等模式係被用以隱藏實際上該公司之獲利,或建商建構不實合建事宜,隱匿實質交易之內容,而生有違反稅捐稽徵法、商會法,則該等模式可能會淪為損害公司財產或股東利益之工具,甚或構成侵占罪或背信罪。本文針對合建契約所涉問題及有關是否構成刑事上背信等節加以分析介紹。 | |
延伸學習 |
對於建商常用於與地主共同開發之契約模式,往往淪為損害公司財產或股東利益之工具。本文就實務常見的涉案公司假借人頭購買土地並登記為建地所有人,再由人頭與涉案公司訂立合建契約,違反商業會計法及稅捐稽徵法之違法行為提出說明。另值得深入探討的是,犯罪行為人所涉及之犯罪金額數量龐大,若只因涉案公司並非公開發行公司,即認定該等犯罪對企業經營及金融秩序有嚴重影響,甚或損及廣大投資人權益,而無證交法第171條「特別背信罪」之適用,此種情形是否源自法律疏漏而有修法必要,亟待各界討論形成共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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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名 | ||
期數 | ||
起訖頁 |
021-02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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