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有許多藝人及網紅都開始了斜槓人生,所謂的斜槓意旨一個人不再只從事單一職業,而是根據自身的其他專業或興趣,發展出2份或以上的工作模式,因而享有多重職業與身分的生活,講白了就是要為自己打造第2份收入,這次我所要介紹的就是兼職費及講座鐘點費,是屬於軍公教人員合法之收入來源,並不會違反公務員服務法相關之法令,除了能有本業的收入,還能透過這些方式來賺取額外收入,幫自己累積更多財富。
有關軍公教人員兼職費支給表規定,支給上限:原則上依照官等給予對應之數額2,500-3,500元,有原則就會有例外,如超過基準者,應報經行政院核准後,使得支給。領受限制:1.基於法令規定或經權責機關核准有數個數額者,每月最多得受2個兼職費,且總額以17,000元為限。2.單一兼任職務兼職費領受以8,500元為限。但兼任公司常務董事或常駐監察人以12,750為限。支給對象:1.組織法規所定之職務。2.有關法令規定之職務。3.經主管院、直轄市政府、縣(市)政府依權責核定之任務編組職務。支給方式:1.兼任職務以執行經常性業務為主,及兼任公司、財(社)團法人與行政法人之董事、理事、清算人、監察人與監事職務者,均按月支給。2.兼任職務之性質以開會型態為主者,由聘(派)兼機關就下列支給方式擇一辦理,擇定後於同一任期內,不得變更:(1)按月支給或僅開會月份支給。(2)按實際出席會議支給,每次最高2,500元。實務上,通常會請出席委員填寫簽到表,並依照實際出席次數,給予兼職費,並遵守受領限制。
關於講座鐘點費支給表,主要分成外聘與內聘人員,外聘指國內專家學者、與主辦機關(構)、學校有隸屬關係之機關(構)學校人員,內聘指主辦機關(構)、學校人員,外聘支給上限為1,500-2,000元,內聘人員支給上限為1,000元。適用對象:1.各機關、學校辦理研討會、座談會或訓練進修,其實際授課人員,案本表支給鐘點費。2.協助教學並實際授課之講座助理,其支給數額按同一課程講座鐘點費減半支給。3.擔任參加訓練進修人員之甄試、分班測驗、學科測驗之外聘主試或面試人員之鐘點費,得按講座基準支給;實際執行監場及工作人員之鐘點費,得按講座助理基準支給。身為主計人員的我,在審核講座鐘點費時,需要能區分授課人員與該服務機關的關係,當衛生福利部辦理研討會議時,邀請不同長官會有不同支給上限,分為三種:1.如邀請勞動部勞工保險局局長來授課,屬於外聘之國內專家學者,支給上限為2,000元。2.如邀請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副署長來授課,屬於外聘之與該主辦機關有隸屬關係之機關,支給上限為1,500元。3.如邀請本部秘書處副處長來授課,屬於內聘之主辦機關人員,支給上限為1,000元。最後,業務單位要來核銷講座鐘點費時,需附上授課人員支領清冊、奉核簽文,並再次確認支給金額是否正確,這樣就可以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