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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法品評
王麗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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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麗莎
文章發表:2017/12/08
醫療機構承擔了醫療產品損害責任後,可以向生產者或銷售者追償嗎?
如果医疗机构、生产者或者销售者中的一人对受害患者承担了赔偿责任,可以向没有承担责任的终局责任人请求赔偿。不真正连带责任中的最终责任人,是指
文章發表:2017/12/05
醫療產品損害責任中,醫療機構承擔了責任後,患者還可以向產品的生產者或銷售者要求損害賠償嗎?
不真正连带责任的各个侵权行为人即医疗机构、生产者、销售者对于缺陷医疗产品所造成的受害患者的损害,都应当承担责任,而且
文章發表:2017/12/01
互聯網醫療大資料的法律與倫理規制研究
2016年5月,国务院在《关于促进和规范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发展的指导意见》中指出,“健康医疗大数据是国家重要的基础性战略资源”
文章發表:2017/11/28
醫療機構承擔替代責任後,可以向有過失的醫務人員追償嗎?
在医务人员因自己的过错行为造成受害患者的人身损害而由医疗机构承担替代责任时,医疗机构在承担了赔偿责任之后,取得向有过错的医务人员的追偿权
文章發表:2017/11/24
在醫療機構就診的患者,因為醫療產品造成損害的,醫療機構都應承擔替代責任嗎?
在医疗机构就诊的患者,如果因为医疗产品造成损害,医疗机构不是当然地必须承担替代责任。造成损害的医疗产品,应当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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