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消弭醫病間因醫療事故及爭議所衍生之對立關係,立法院於2022年5月30日三讀通過醫療事故預防及爭議處理法,該法以「即時關懷」、「調解先行」與「事故預防」作為三大原則,從而如何建立完善非訟化之醫療爭議處理機制為新法實施之重點。新法甫於2024年元旦施行,本期企劃值此時機,擬帶領讀者解析調解模式於醫預法上路後之具體運作,並分就醫療調解制度之特殊性及其侷限等議題為專文說明。
【醫療民事法】醫院人力外包業務案:
第88期 2024.02 |
醫療器材管理法制與商品責任 | 第89期 2024.03 |
健康權的更生——論受刑人的健康復歸 |
第90期 2024.04 |
殖貨有道——論醫療業之營業自由 | 第91期 2024.05 |
醫預法施行後之調解運用與實務觀點 |
第92期 2024.06 |
論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的本土實踐 | 第93期 2024.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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