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旦醫事法報告 201702 (4期)

201702 (4期)

201702 (4期) 企劃導讀

臺灣即將邁入「高齡社會」,甚至「超高齡社會」,因應國家人口老化,建構社會支持網絡已刻不容緩。本期以即將上路之長期照顧服務為企劃主軸,首先由李玉春教授執筆〈長期照顧服務法之立法、修法與預期影響〉,簡介長期照顧服務法之立法背景、目的與內容,回顧新政府推動「長照十年計畫2.0」之修法過程,比較新、舊法的重大歧異點,探討立法之必要性、以稅收取代長期照顧保險、營利長期照顧機構、外籍看護長期照顧人力,以及小型長期照顧機構轉銜等爭議,並分析長期照顧服務法及其修法預期的影響。為本次企劃提供鳥瞰性的介紹。

政府推動長期照顧的財源籌措方式實為長期照顧服務制度成敗的關鍵,林金立理事長於〈稅金、保險,錢怎麼來?怎麼花?〉一文中,從長期照顧服務體系的建構及民眾使用長期照顧服務內容的兩個面向切入,深入探討以稅金或保險制度作為單一財源之正反意見、實行面可能會產生的問題,進而建議應行政總合治理、多元籌措長期照顧財源。

除財政籌措外,長期照顧服務人力是能否順利推行長期照顧政策之另一關鍵。黃惠玲老師於〈長期照顧政策發展與服務人力問題〉文中,指出「長照十年計畫2.0」實施後,因擴大服務對象及服務項目,將導致長期照顧人力極大缺口,就此,政府宜正視並及早因應。作者並從妥善擬定培訓課程、提撥專業加給、加強實務訓練,以及鼓勵二度就業人口等面向,提出建議。

有鑑於臺灣早已有許多部落,長期自行推動老人集體或居家式的多元化照顧服務,發展出自主運作的一套方法,方喜恩理事長所撰〈「部落照顧 照顧部落」的開始─從動員喚起部落照顧的力量〉一文,係以宜蘭縣崗給原住民永續發展協會推動的部落照顧行動為例,提出長期照顧服務法對於原住民族原有的部落照顧制度可能之衝擊,並呼籲部落應掌握長期照護之自主性,採互相尊重互為主體的照顧模式。

對人口結構的精準掌握,實為推動長期照顧服務制度的認知基礎。因此本企劃以「人口老化與城鄉因素」作為「後記」,作者為醫界新秀吳懷玨,文中簡明地闡述出生、死亡及遷移此三因素與城鄉區域人口老化間之消長。此等人口學之深度觀察,應是擬定立法政策、調整城鄉長期照顧資源分配,以及在執行面上決定區域長期照顧服務機構與人力配置密度等之重要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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