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三級衛生行政
應考資格
- 公立或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各所系科畢業得有證書者。
- 經普通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滿三年者。
- 經高等檢定考試及格者。
應考科目
共同科目:
- 國文(作文60%、公文20%、測驗20%)
- 法學知識與英文
中華民國憲法30%(15題選擇題)
法學緒論30%(15題選擇題)
英文40%(20題選擇題)
專業科目:
- 衛生行政學(包括衛生教育及公共溝通)
- 食品與環境衛生學
- 醫用微生物及免疫學
- 衛生法規與倫理
- 流行病學
- 生物統計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