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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17
勞動基準法(下稱勞基法)第13條之立法目的乃在保障職業災害(下稱職災)勞工於醫療期間不能工作時,雇主不得終止勞動契約,以保護勞工基本生活所需之生存權,使其能安心療養,早日病癒返回職場,故保障其休假接受醫療之權利,遂於此不
2019/11/13
醫師納入勞基法保障已經不是新聞,但是為什麼醫師工時納入勞基法是如此困難而遙遠的事情?
2017/12/04
台灣護理產業工會等醫護團體於106年11月15日舉行記者會,呼籲停止《勞基法》修惡。有認為未來每週工時40小時的勞工生病了,將要給每週工時80小時的醫護人員看病
2016/03/30
關於醫護過勞死的新聞時有所聞,因此有立委提出應將醫師納入《勞動基準法》規範,使醫護不再成為勞基法排除適用的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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