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懂判決:會計

文章發表:2023/10/27
消滅時效制度目的在於保護法律秩序的安定,避免法律關係長期不穩定,在實體法上意寓不保護在權利上睡著之人,簡化法律關係及降低社會成本;在程序法上為合理分配舉證責任 。民法第127條第8款將商人、製造人、手工業人所供給之商品及產物之代價,規定適用2年之短期時效,立法目的在於此項代價多發生於經常及頻繁之交易,宜儘速履行,故賦予較短之時效期間,以促其從速確定。......

文章發表:2023/10/06
銀行法第29條第1項規定:「除法律另有規定者外,非銀行不得經營收受存款、受託經理信託資金、公眾財產或辦理國內外匯兌業務。」而所謂「收受存款」,依銀行法第5條之1定義,是「向不特定多數人收受款項或吸收資金,並約定返還本金或給付相當或高於本金之行為。」......

文章發表:2023/09/08
對違反行政法上義務之行為課予責任,除了行為人須具備違反行政法義務之構成要件事實,尚須具備主觀責任要件始可。公司(私法人)之行為,通常由公司內部之自然人所為,故行政罰法第7條第2項規定:「法人……違反行政法上義務者,其代表人、管理人、其他有代表權之人或實際行為之職員、受僱人或從業人員之故意、過失,推定為該等組織之故意、過失。」......

文章發表:2023/07/28
當契約解除時,依民法規定當事人雙方負有回復原狀之義務,然而在實務上經常伴隨發生的爭執,就是同時履行抗辯問題。其中常見爭議情形為契約設有違約金條款,行使解約權之一方當事人在解約後直接將解約前已收受之部分價金轉為違約金而保有,但遭解約之他方當事人在訴訟中爭執違約金過高,法院也決定為違約金酌減,此時他方當事人據以要求對造應同時返還過高部分之金額,否則拒絕履行回復原狀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