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防嚴重藥害,掌握6前兆

文章發表:2016/02/17

 

藥物過敏的發生往往難以預期,雖然大多數症狀輕微,但少數患者若未能及早診斷、停藥並妥善治療,有可能引發更嚴重的皮膚不良反應。為提升民眾對於嚴重藥物過敏初期症狀之瞭解與警覺,藥害救濟基金會與食品藥物管理署推出「藥物過敏早期症狀自我檢視表」及「藥物過敏6大症狀海報」,免費提供醫療院所索取,以提醒就診民眾注意服藥後身體反應,若有出現疑似症狀,應及早就醫處置,可降低嚴重藥害的發生。

藥物過敏常見六大前兆症狀包括:「疹」--皮膚紅疹、搔癢或水泡;「破」--口腔潰瘍;「痛」--喉嚨痛;「紅」--眼睛不適(紅腫、灼熱);「腫」--眼睛、嘴唇腫;「燒」--發燒。這些症狀可能在服藥後數日內發生,也可能二至三個月才出現。 藥害救濟審議委員會審議藥害救濟申請案件時,曾發現有病人服藥數週後,出現皮疹、發燒、喉嚨痛等疑似藥物過敏反應症狀,分別到眼科、皮膚科等不同診所就診數次,但在病人沒有告知用藥史,醫療人員警覺性也不足情況下,僅被診斷為濕疹或上呼吸道感染,未能及時停藥,導致藥物不良反應惡化,直至全身水泡、黏膜嚴重潰爛才被診斷出可能是藥物過敏

因此,藥害救濟基金會提醒民眾,用藥期間應注意服藥後身體反應,若出現一個以上的可疑症狀,應儘速就醫並主動告知用藥史。基金會也建議醫療人員,若遇病人出現疑似皮膚不良反應之症狀,應提高警覺病人是否服用可能造成嚴重過敏反應的藥品,及早給予適當處置;在處方降尿酸藥、抗癲癇藥等較高風險的藥品時,亦可讓病人適時瞭解藥物過敏可能症狀,並把握回診時機。

藥物過敏早期症狀自我檢視表」及海報,係藉由可愛圖示及淺顯易懂的口訣,說明上述早期症狀的辨識,可作為醫療人員處方或給藥時跟民眾溝通衛教之用,即日起提供醫療院所免費索取,請洽:財團法人藥害救濟基金會02-23587343。

本篇獲財團法人藥害救濟基金會授權提供,特此鳴謝。



月旦系列雜誌

月旦知識庫

月旦品評家



數位整合服務
產品服務
讀者服務專線:+886-2-23756688   傳真:+886-2-23318496   地址:臺北市館前路28號7樓

Copyright © 元照出版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權所有,禁止轉貼節錄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