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行性感冒所帶來的爭議:是否應該對於科學研究設下界線?

文章發表:2018/11/20

劉汗曦

摘要

對於美國政府來說,如何在憲法第一修正條文保護表意自由的前提下,針對可能用以促進科學進步但也可能被用於生物恐怖攻擊的「雙重用途研究」來進行合憲之限制,一直是個難題。本文以近期H5N1流感病毒之研究,來探討這些相關議題。

內文

在多數情況下,人們認為科學能夠提升公共福祉,所以社會願意去捍衛科學研究自由(scientific freedom),因為開放對於各種事物之探索,正是匯集知識的最佳途徑,如醫學與疫苗的發展即是一個良好的範例。當然,科學研究自由還有另一種價值─透過公開揭露之民主價值,以及由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條文(First Amendment)所保護的表達意見想法之自由。

然而,即便是目的最良善、管控最良好的研究,有時候也會帶來安全上的風險。政府是否有權力針對那些可能同時存在著好處與風險,亦即被稱作「雙重用途研究」(dual-use -research)之科學追求設下限制呢?這是一個高度尖銳的問題,其中包括對於A型流感(H5N1)病毒的基因改造,使其更容易在人與人間傳播。

世界衛生組織(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 WHO)自1997年香港第一件人類感染案例通報後,已經持續追蹤禽流感(avian influenza)長達10年之久。H5N1流感病毒如此引起關注之原因,不只係其對於商業活動的衝擊,包括大量禽類的撲殺,更是因為該病毒對於已知的感染者來說,有超過50%的致死率,這讓H5N1流感病毒相較於其他流感病毒株顯得極為容易致病。相較之下,1918年惡名昭彰的西班牙流感(Spanish flu)僅有約2%的致死率,卻因為其高度傳染性而造成全球5500萬人的死亡。

與多數的流感病毒株不同,自然產生的H5N1流感病毒的傳播效率相當低,迄今只有600件人類感染的通報案例。然而,在去年(譯者按:2011年)夏天,有兩個由美國國家衛生研究院(National Institutes of Health, NIH)所資助的研究團隊,對於H5N1流感病毒進行基因改造,使其能在雪貂(ferrets)間以呼吸道方式有效傳播,這種方法被認為具有以動物模式演化為人類流感模式的良好範例。研究人員更發現,只要對於病毒基因進行小幅度的改造,就可讓現今在動物間傳染的病毒變為具有大規模流行危險性的模式。

國家生物安全科學顧問委員會(National Science Advisory Board for Biosecurity, NSABB)日前向美國衛生及公共服務部(Department of Health and Human Services)建議,針對該等研究投稿兩個主要學術期刊《科學》(Science)與《自然》(Nature)之文章,在刊出前針對關鍵資訊加以編輯。NSABB擔心該期刊論文可能會在細節上透露太多的研究方法與結果,而成為生物恐怖主義依樣畫葫蘆之藍圖。......(閱讀全文請參考月旦醫事法報告月旦知識庫

§全文刊登於月旦醫事法報告,第22期:疫苗的生命週期與規範管理:從研發到防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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