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懷」的理解與運用(實務講座)

文章發表:2022/05/25

李詩應

關懷小組的推動已經有一段時間,2015底隨著生產風險救濟條例立法通過,關懷小組有了法律地位,各醫院也都正式成立關懷小組,然而對關懷的實質了解,大都流於形式,莫衷一是,無一準則,甚至完全誤解了「關懷」二字的大有人在。收集整理諸多相關文獻與專著後,筆者認為對「關懷」詮釋最完整的莫過於梅爾沃夫(Milton Mayeroff),他在一篇論文及其後名為《關懷的力量》(On Caring)中,將關懷定義細分為八大原則,分別是知識、信任、變動的節奏、真誠、勇氣、謙遜、希望、耐心。但對初學者言,很難體會而無法入門,本文簡單的歸納整理為較容易理解接納與執行且缺一不可的三個層面:關心(concern)、支持(support)與成長(improve)(見圖1):

  • 關心是動機,是藏在內心的,通常無人可得知,但從外動機表現出來的是對人或事情的關心,格局可大可小。需注意的是,動機若僅是出於形式化或虛情,向外必會顯露引致反感。
  • 支持是體現,可分為兩部分:壹、無形的心理支援(來自家人、同儕、上司或關懷員等);貳、實質的物質資源(如物資及金錢)(通常實質資源的分配主要為政策所掌握)。
  • 成長是目標,關心及支持的目的方向,是最重要的關鍵,少了努力追求被關心的當事人或事情的成長的目標,這樣的關懷就不算完整。

三者是相輔相成,舉例來說:

壹、 只有關心,沒有給予支持,也沒有以被關心對象成長作為目標方向,便是嘴上掛著關心,實則虛情假意。

貳、 只有關心,也給予支持,但沒有以被關心對象成長作為目標方向,則很可能會給的不是真正所需,因此關懷不足;或是過度支持,只要要求全部給予,會造成溺愛,或道德風險,予取予求。

參、 只有關心,沒有支持,卻希望成長,雖可能是恨鐵不成鋼,但可能造成過苛,甚至是霸凌.....

 

全文刊登於月旦醫事法報告,第4期:長期照顧的前景與挑戰  訂閱優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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