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經濟高度成長,國人對於保險制度的認識亦隨之提升,以保險作為傷害發生時的風險移轉工具,現已為國人所普遍接受。按保險法第13條之規定,保險可大別為財產保險與人身保險,其中人身保險又可再細分為人壽保險(生命)、健康保險、傷害保險及年金保險四大類。本期以醫療與保險之交錯為觀察核心,漫談各式人身保險疑義,以利國人正確理解保險制度在現代社會之定位。
第87期 2024.01 |
健保制度下的醫院經營與挑戰 | 第88期 2024.02 |
醫療器材管理法制與商品責任 |
第89期 2024.03 |
健康權的更生——論受刑人的健康復歸 | 第90期 2024.04 |
殖貨有道——論醫療業之營業自由 |
第91期 2024.05 |
醫預法之醫療調解 | 第92期 2024.06 |
論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的本土實踐 | ※以上企劃主題本公司保有變更之權利,實際以出刊為主,歡迎您參與投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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