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衛生研究會兒童醫學及健康研究中心於2019年5月出版之《2030兒童醫療與健康政策建言書》,建議臺灣發展兒童友善醫療環境,以兒童為本並擴及到家庭等社會心理需求。然而以此為目的的路途中,可以思考未成年人之醫療自主,該如何落實?在《臺灣兒童權利公約首次國家報告國際審查委員會議結論性意見》中,也指出臺灣仍不問未成年人之能力,一律均須父母同意,因此建議臺灣有所改正。至此臺灣對於未成年人的醫療自主權益,仍待有精進空間。故本期企劃將以之為主軸,總覽臺灣對未成年人醫療自主權益保障,再針對醫病關係、告知後同意、敏感性疾病及安寧緩和醫療中,細論個案中如何落實兒童權利公約。
【醫療民事法】胸腔內視鏡手術後遺症未告知案
第97期 2024.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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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孕政策與人工生殖法制之再省思 | ※以上企劃主題本公司保有變更之權利,實際以出刊為主,歡迎您參與投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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