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205
損害賠償
三審
原判決廢棄,發回台灣高等法院台南分院。
呼吸道異物哽塞、延誤治療、處置失當、醫療契約當事人
患者敗訴
區域醫院
急診醫學,精神科
病患
【訴訟結果】一審:部分勝訴二審:上訴駁回三審:上訴駁回(發回台灣高等法院台南分院)。更一審:撤銷改判患者敗訴(原一審判決患者部分勝訴,判賠原告4人共1825355元,尚未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