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告人:陳一 普華商務法律事務所 副總經理
發表日期:2019/12/5(四)
講座名稱:涉外勞動事件之準據法—臺灣高等法院102年度勞上字第56號判決
勞動事件法第34條於不當勞動行為事件上之適用—最高法院107年度台上字第1172號民事判決評釋?-報告人:邱羽凡助理教授
由訴之三要素談如何撰寫書狀(二)-1_3-報告人:王聖惠庭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