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告人:郭玲惠 台北大學法律學系 教授
發表日期:2020/1/15(三)
講座名稱:僱用人侵權責任—最高法院104年度台上字第670號判決
談情事變更原則於工程契約之適用—最高法院一○三年度台上字第三○八號民事判決評釋-報告人:郭玲惠教授
初探兩罰規定採用過失推定的當否與舉證責任分配—以營業秘密第13—1條為例-報告人:洪兆承助理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