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報導有許多「意外美國公民」(accidental Americans),積欠美國國稅局巨額稅金,無形中讓這些「意外美國公民」驚恐萬分。除了突如其來的稅捐債務外,另外是否還有其他處罰,也成為這些「意外美國公民」極為擔憂的事宜。
美國稅務遵循事項繁複,世所皆知,稍有不慎,極易落入未盡合規事宜,從過往經驗,台美雙重國籍人士往往發生下列常見情形,而遭美國國稅局追稅(或補稅帶罰),甚至有刑事責任的產生:
- 漏報或短報非美國來源所得
- 未揭露外國銀行帳戶
- 未正確放棄美國國籍或綠卡
- 父母為子女開銀行或證券帳戶
- 未申報受控外國公司CFC(包含toll tax)
- 因在美國工作(而非因為綠卡)變美國稅務居民
- 未申報海外贈與(包含贈與及受贈)
上述常見未合規情形,有些是納稅人無心之過,有些則是有意之舉,背後原因不一而足,美國國稅局亦深切了解此種情況,因此訂有不同的補救措施,以協助納稅人盡其納稅責任,台美雙重國籍人士亦可加以援引使用。

台美雙重國籍人士除參與上述相關合規計畫,以解曾經所犯之過錯外,亦常見台美雙重國籍人士尋思考慮放棄美國國籍,以永久性避免相關美國公民義務。然放棄美國國籍,除了其基本法律程序應走完之外,仍有相關稅務義務須遵循,在符合特定條件之下之放棄美國國籍者,將視為出走前一天將其全球資產按公平市價賣出,而須針對相關資本利得課稅 (即俗稱”出走稅”)。而這往往所費不貲,故在決定是否放棄美國國籍前,亦應納入考量,以避免荷包嚴重縮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