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0月25日,三星家族第二代掌門人李健熙去世,享年78歲。據韓國媒體報導,三星集團前會長李健熙遺留下股票、不動產、美術品等價值22萬億韓圜的遺產,他的繼承者們(配偶及子女)為了繼承其巨額遺產,需要向韓國政府繳納13萬億韓圜的遺產稅1。,且應於六個月內(2021年4月25日前)履行完畢,因而,近期備受各界矚目。
若不能於法定期間內一次繳清巨額稅捐者,得選擇分期繳納,惟須加計利息。即便是透過6年分期繳納,三星集團的繼承者們今年也必須要繳納2萬億韓圜的繼承稅。但是考量資產流動性及企業經營權問題,如何確保守住經營權的同時,於時限內變現出售大量股票,有一定的變現難度;而遺留之珍藏天價美術品更是難以用來實物抵繳稅額。可見富豪子女們面臨的困擾及壓力,實乃一般市井小民難以想樣。
韓國遺產稅採「總遺產稅制」,最高稅率為50%,但是對於大企業的大股東而言,稅率更高達60%,僅次於日本的55%。其他國家的税率,如美國、法國、英國、德國等國家,也大多在40%-60%之間。
鄰近經濟大國日本則採行「繼承稅制」,又稱之為「分遺產稅制」,根據各個繼承者繼承遺產數額的多少課稅,就其居民採「屬人主義」,不論其繼承境內或境外遺產,皆屬繼承稅之租稅管轄範圍;非居民則採「屬地主義」,僅就其在日本境內繼承之遺產承擔納稅義務。在金額認定方面,就被繼承人之遺產總額減除規定之配偶、子女「扣除額」計算出「遺產淨額」後,依據每位繼承人「法定應繼分」取得之「繼承財產金額」,適用10%到55%累進稅率之繼承稅,計算各繼承人之應納稅額。
反觀我國,採「遺產稅制」,計算出遺產淨額後,其稅率自2009年1月23日起由累進稅制之最高邊際稅率50%,一口氣調降為比例稅率10%,目的在因應當時之金融風暴,透過租稅誘因吸引台商資金回流。隨後,考量租稅公平、量能課稅以及為「長期照護」籌措資金來源,又於2017年5月12日起改採10%、15%、20%三級累進稅率,適用於被繼承人死亡日或贈與人贈與日在106年5月12日(含)以後之案件。據報載2,目前為止我國遺產稅繳納金額排名以王永慶先生之119億元居冠,其於2008年底過世,當時最高邊際稅率為50%。
最後,不得不提及四處亞洲富豪的租稅避風港,分別是香港、新加坡、加拿大及澳洲。香港自2006年起廢除遺產稅(於2006年2月11日生效),新加坡自2008年起亦免徵遺產稅,而大量台灣移民之加拿大及澳洲,早在1972年及1979年就廢除遺產稅。中國大陸則因源自於「共產主義」思潮,一直以來沒有遺產稅制,此乃兩岸稅制最大之不同,雖然大陸官方曾經致力於調節財富分配不均,而於2004年頒布《遺產稅暫行條例草案》,但最終未能順利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