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讀懂判決:財稅 讀懂判決:財稅 論農業用地移轉之土地增值稅稅基判斷──以最高行政法院112年度上字第255號判決為中心 文章發表:2024/02/23 作為農業使用之農業用地,移轉與自然人時,得申請不課徵土地增值稅,為立法者賦予得申請不課徵土地增值稅之請求權人,得依土地稅法第39條之2第1項及第39條之3之規定,遵期向稽徵機關申請將該次農業用地移轉時原應課徵之土地增值稅,暫時不予課徵之權利,若未遵期申請,即喪失得申請不課徵土地增值稅之請求權,非謂符合得申請之要件,即當然發生不課徵土地增值稅之效果,向為最高行政法院之見解。...... 延長剩餘財產交付義務履行期限之爭議──臺北高等行政法院111年度訴字第1405號判決評析 文章發表:2024/01/26 在遺產稅之計算上,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依遺贈稅法第17條之1規定,得作為扣除額減少遺產總額,然此一扣除額相較於其他扣除額而言有一特別之處,即相較於其他扣除額係以死亡時確定之事實狀態與以減免稅收,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扣除額則是先准納稅人主張扣除以計算稅額後,再限期1年命納稅人回報請求權行使情況,若納稅人履行剩餘財產交付義務達到准予扣除之金額才會解除管制...... 稅務訴訟職權調查義務與客觀舉證責任之關係辯證──最高行政法院110年度上字第300號判決評析 文章發表:2024/01/12 上訴人(原審原告,即納稅義務人)與X公司於2011年3月簽訂契約書,約定由上訴人負責開發整合臺北市某地段之更新單元。同年4月,上訴人與A公司簽訂契約書,委由A公司協助處理部分都市更新開發整合業務,上訴人依約給付報酬予A公司並取得該公司開立之發票。...... 論稅務違章事件中法人主觀責任之認定──評最高行政法院110年度上字第436號判決 文章發表:2024/01/05 向來稅捐實務上,對於稅務違章案件個案,多是將重點聚焦在判斷客觀上有無漏稅事實,對於主觀要件之論述往往不足,常僅以「行為人對於結果之發生雖非故意,亦難謂其無過失」、「但按其情節應注意、能注意而不注意,或雖預見其能發生而確信其不發生帶過」,實務上更有以客觀漏稅事實成立逕認納稅義務人主觀構成要件亦當然該當之情況。...... Prev <12345678910 > Nex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