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以救人為心,方有杏林之美談;惟今時不同以往,伴隨醫藥產業逐漸商業化,我們如何在營利與公益之中求其效益與公平?本期企劃以「醫療業之營業自由」為議,試問現行法是否混淆醫療業務與醫療行為,並以後者的公益性而過度限制前者的營業自由。分別談論醫師商業行為、醫療費用收取方式等適法性問題;與研議未來醫療法人增設勞工董事、兼益公司化的可行性。
【醫療民事法】心導管支架與節律器併置案:
| 第109期 2025.11 |
建構基因檢測法制與權益保障 | 第110期 2025.12 |
用治血證——綜探血液政策與法律議題 |
| 第111期 2026.01 |
生醫領域之研究倫理 | 第112期 2026.02 |
醫療場域的倫理原則及其實踐 |
| 第113期 2026.03 |
綜觀健保醫療費用審查與核刪之 行政法制 |
第114期 2026.04 |
網路醫療資訊治理與法律責任 | ※以上企劃主題本公司保有變更之權利,實際以出刊為主,歡迎您參與投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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