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rganization for Economic Cooperation and Development, OECD)與G20為了防止稅基侵蝕及利潤移轉,積極推動解決經濟數位化課稅挑戰之兩項支柱方案(Two Pillar Solution),希望透過第一支柱與第二支柱方案來因應經濟數位化及全球化所帶來的稅收挑戰。其中第二支柱是「全球最低稅負制」,設定15%為全球最低公司所得稅稅率,亦即要求跨國企業集團於成員所在各租稅管轄區之實質稅率應達15%,目前已獲包容性架構139個成員支持。本月企劃將從比較國內外的異同處、銜接全球最低稅負制於國別報告規範之建議、對臺資跨國企業影響等角度深入解析「全球最低稅負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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